江苏(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需要提交材料

作者: admin 日期: 2016-04-12 14:43:03 人气: - 评论: 0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企业。

4.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5.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以及企业章程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6.隶属企业出具的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8.其他有关文件。

9.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南京美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江苏公司注册网

页面耗时0.0249秒, 内存占用1.35 MB, 访问数据库13次

苏ICP备17011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