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酒店公司营改增后实行一般纳税人就考虑的事项:

作者: admin 日期: 2016-04-15 11:23:20 人气: - 评论: 0

酒店业


对于酒店业而言,在"营改增"之前,酒店购入的酒店用品,如酒店成套家具、酒店沙发、桌椅、酒店用床、电视、电话、床单、被罩以及其他一次性洗漱用品等,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不得抵扣。在"营改增"之后,上述酒店用品在采购时,如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相应的进项税额全部可以纳入抵扣范围,因此,"营改增"后,企业在采购环节如能够合理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注重采购管理,减税也会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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