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服务不予设立许可决定书

作者: admin 日期: 2017-02-21 13:38:51 人气: - 评论: 0

市人力资源服务不予设立许可决定书

 

                                :(机构名称)

你单位于       日向本局报送的关于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的申请,经依法审核,本行政机关认为:

(写出不予许可的事实和理由)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七条

□《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

□(其他相关法规)

本行政机关决定:对你单位提出的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不予许可。

如不服本通知书内容,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直接向所在区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许可专用章: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      

(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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