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企业可否在江苏承包经营活动并办理相关执照?

作者: admin 日期: 2016-04-20 11:48:14 人气: - 评论: 0

国外企业可否在江苏承包经营活动并办理相关执照?

答:可以的。


外国(地区)企业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1、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外文本摘录); 

  合同(摘要 )中应明确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总费用。 

  4、外国(地区)企业合法开业证明;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与我国建交的国家,还需提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文件。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当经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再经所属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当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香港和澳门地区投资者按照专项规定由中国委托的公证人进行公证并经中国司法部派驻当地的法律服务中心签章转递。    

  5、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 

  6、负责人的任命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营业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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