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分支机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者: admin 日期: 2016-08-08 09:55:19 人气: - 评论: 0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南京美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江苏公司注册网

页面耗时0.0245秒, 内存占用1.36 MB, 访问数据库13次

苏ICP备17011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