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作者: admin 日期: 2018-06-17 19:13:28 人气: - 评论: 0

    答:年金缴费和领取环节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在年金缴费环节,由个人所在单位在其缴费时,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在“允许扣除的税费”扣除项目中填列,对超出免税标准的部分随同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向其所在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年金领取环节,由托管人在为个人支付年金待遇时,根据个人当月取得的年金所得、往期缴费及纳税情况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托管人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南京美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江苏公司注册网

页面耗时0.0386秒, 内存占用1.35 MB, 访问数据库12次

苏ICP备17011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