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股权转让后,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怎么写?

  答: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热门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南京美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江苏公司注册网

页面耗时0.0296秒, 内存占用1.33 MB, 访问数据库7次

苏ICP备17011334号